香港看风水电视剧 香港关于风水电影电视剧大全
你现在阅读的是一篇关于香港看风水电视剧的文章,里面有丰富多彩的内容,还有给你准备香港关于风水电影电视剧大全和香港看风水电视剧的精彩内容哦。
香港看风水电视剧 香港关于风水电影电视剧大全
香港人信奉风水算命大师,拍的风水剧也都非常的经典,《清宫气数录》便是其中一部。《清宫气数录》改篇自紫微杨于1990年代在《明报》连载的小说《清室气数录》,由陈松伶、梁小冰、何宝生主演。
陈松伶饰演廉化忌,何宝生饰演何虫,两位年轻的风水命理师,他们两人斗气比法,用面条店和烧饼豆浆铺子互相挡招牌,入了阴影的一方生意就一塌糊涂,何虫想出用螃蟹钳子牵制对方,廉化忌见招拆招立块红布引火烧爆蟹钳,最后双方急火攻心双双败下阵来,不知不觉间,两人互萌好感,情愫渐生。
其后,何虫得忌父廉抱山(罗乐林)赏识,被挑选入宫,受派领队寻找一个曰“蜻蜓点水”的上佳风水穴,以便能延续清室气数,重振声威大清声威。
返宫后,虫遇上刚被纳为嫔妃的兰儿,即以后的慈禧太后(梁小冰)。眼见兰儿受尽百般委屈,郁郁寡欢,对其产生了怜悯之心,遂欲借风水玄学之力,为其改变命格,助其除去宿敌顾命大臣肃顺,使其获得咸丰宠幸,摆脱痛苦命运。
慈禧得势之后,竟背弃变革强国的许诺,更不顾当初的恩情,以“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手段对付曾经相助她得到今日之位的各位义士(李耀敬、王书麒、何婉盈)。
故事的最后,忌化廉和何虫在以为对方去世多年后重遇,已遁入空门的廉在隐忍中悄然离去,只留下孑然一身、已然苍老的虫在大街上独自悲怆,陈松龄演唱的“缘分”徐徐响起,分外地伤感无奈,这一幕至今难忘。
九三年的电视剧,现在看来却一点都不过时,比起现在的电视剧更有意义,结局不是美好的,却也算是人生的真实写照了。
住宅风水在法律上有没有说法(风水在法律上有依据吗)
来源:法律博客
前不久,上游新闻报道的“湖南风水第一案”引发关注。邵东县赵某因建房、葬坟花费2000元5次请风水师彭某看风水,结果是父母相继死亡,自己也因车祸受伤,后经其他风水师勘察,确认彭某看错了风水,故委托另外一名风水师代理起诉,以风水事故损害为由,要求彭某赔偿精神损失费8.1万元。
据代理风水师称,他拿着起诉状去了宗教局、统战部等多个部门,被告知因是封建迷信而不会予以立案。
仔细分析这篇新闻,对于法院是否立案这个关键问题交代得比较模糊:一是代理风水师去的“多个部门”是否包括法院?“不会予以立案”是否出自法院之口?二是记者仅采访了某知名律师,该律师称“法院不会予以立案”,但并未向法院进行求证。
代理风水师是否曾到法院立案,法院是否曾表示不予立案,按理说,这个法院也有发言权,记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该去采访一下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如此,我们也不会留下法院到底管不管风水案的疑虑了。
检索“无讼”,涉及风水问题的民事判决虽然不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粗浅归纳起来,法院对于风水案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案例一: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法院曾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相邻通行纠纷案,原告和被告家隔着一条河,原告想要修桥以方便出入,但被告以破坏风水为由予以阻碍。
被告的具体理由是:宋某家的房脊冲着其家的院心,在风水学中叫一箭穿心,对主人不利,其家曾有三天死俩人,风水先生说,隔河隔道好一点,如果架桥更不行。风水是在农村几千年的历史之中形成、总结和沉淀出来的风俗,国家也未对风水先生明文取缔,纵观我国法律法规,也都没有明确规定民间风水属于封建迷信。
法院一审另辟蹊径,以原告在未获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桥梁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是法院的第一种处理方式:直接回避掉风水问题,不对风水问题作出任何法律评判。
案例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曾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在被告处购买墓地,诉求之一是,被告的宣传资料对风水进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三倍赔偿价款。
原告的具体理由是:被告声称,墓园遵照礼典之规制,配合山川之胜势而建,来龙连绵气盛,四山归降朝拱,左青龙环抱明堂,形成眠弓案;右白虎串珠砂收水,罗城捍门,水聚成湖,犹如九龙戏水,形成龟蛇戏珠。此地藏龙气,是一处积阴聚阳、福荫后世的风水宝地。
原告还认为,几千年中华民族的传统殡葬文化,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都有讲究墓地风水的习俗和信仰,认为坟墓的风水会影响后代子孙的前程、祸福,命运和富贵,被告对风水的虚假宣传对其决定购买墓地起到了最大影响。
法院二审认为,我国反对封建迷信,而风水并未有科学的概念作出界定,风水之说亦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原告以被告墓园的宣传所作“风水”情况不实为由而主张欺诈,显然不具事实依据,亦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故没有支持原告的上诉请求。
这是法院的第二种处理方式:不得不直面风水问题,虽声明反对封建迷信,但又不直接判定风水就是迷信,还是另辟蹊径,从认定风水好坏的标准具有主观性、不具有客观性的角度,不对风水好坏作出法律评判。
案例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曾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为原告提供批八字、分析命理、摆放龙印及其他风水品、为家具摆放提供意见以及提供其他咨询服务,原告事后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返还费用3万元。
被告答辩的理由是:其是具有八年多从业经验的风水师,曾经出版国际易经等相关杂志书籍,利用易经学说给他人提供符合易经理论的建议和服务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收取原告3万元风水服务费不仅合法而且合理。
法院一审虽认定双方系服务合同关系,但同时还认定批八字、分析命理等行为涉及迷信活动,有违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及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故认定服务合同无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这是法院的第三种处理方式:直接认定批八字、分析命理等行为涉及迷信,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直接认定了风水就是迷信,并判决服务合同无效、返还风水费用,在法律上直接给予风水否定性评价。
再回到“湖南风水第一案”,法院可以将其拒之门外吗?
虽说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但还是有少数案件会依法不予登记立案的。例如,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就规定了6种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与风水案最为契合的就是“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是“违法起诉”和“不符合法律规定”本身就比较抽象,如果以裁判结果倒推,恐怕每个原告败诉的案子都有可能属于此种情形。
原告起诉案由是风水事故责任,诉求是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责任纠纷。按照法院第一种处理方式,被告的“家破人亡”是由于疾病和车祸等客观原因造成,其与被告“看错风水”是完全独立的,两者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按照法院第二种处理方式,风水好坏的标准具有主观性、不具有客观性,原告几乎无法证明被告“看错风水”这一基本事实。
如果从裁判结果预判,原告的败诉将毫无悬念。若法院把风水一律视为迷信,再从败诉结果倒推,“湖南风水第一案”就属于“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法院不予登记立案似乎也并无不妥。
还是从裁判结果倒推,如果原告能够胜诉,那么法院一定会给其立案。换个思路,借鉴法院第三种处理方式,“湖南风水第一案”将会起死回生。
原告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以合同纠纷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返还2000元风水费。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风水是迷信,涉案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合同,故原告的诉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是以不当得利起诉,直接要求被告返还2000元风水费。根据《民法总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风水是迷信,风水费便没有法律根据,被告收取风水费属于取得不当利益,故原告请求返还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住宅风水在法律上有没有说法(风水在法律上有依据吗)
来源:法律博客
前不久,上游新闻报道的“湖南风水第一案”引发关注。邵东县赵某因建房、葬坟花费2000元5次请风水师彭某看风水,结果是父母相继死亡,自己也因车祸受伤,后经其他风水师勘察,确认彭某看错了风水,故委托另外一名风水师代理起诉,以风水事故损害为由,要求彭某赔偿精神损失费8.1万元。
据代理风水师称,他拿着起诉状去了宗教局、统战部等多个部门,被告知因是封建迷信而不会予以立案。
仔细分析这篇新闻,对于法院是否立案这个关键问题交代得比较模糊:一是代理风水师去的“多个部门”是否包括法院?“不会予以立案”是否出自法院之口?二是记者仅采访了某知名律师,该律师称“法院不会予以立案”,但并未向法院进行求证。
代理风水师是否曾到法院立案,法院是否曾表示不予立案,按理说,这个法院也有发言权,记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该去采访一下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如此,我们也不会留下法院到底管不管风水案的疑虑了。
检索“无讼”,涉及风水问题的民事判决虽然不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粗浅归纳起来,法院对于风水案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案例一: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法院曾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相邻通行纠纷案,原告和被告家隔着一条河,原告想要修桥以方便出入,但被告以破坏风水为由予以阻碍。
被告的具体理由是:宋某家的房脊冲着其家的院心,在风水学中叫一箭穿心,对主人不利,其家曾有三天死俩人,风水先生说,隔河隔道好一点,如果架桥更不行。风水是在农村几千年的历史之中形成、总结和沉淀出来的风俗,国家也未对风水先生明文取缔,纵观我国法律法规,也都没有明确规定民间风水属于封建迷信。
法院一审另辟蹊径,以原告在未获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桥梁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是法院的第一种处理方式:直接回避掉风水问题,不对风水问题作出任何法律评判。
案例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曾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在被告处购买墓地,诉求之一是,被告的宣传资料对风水进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三倍赔偿价款。
原告的具体理由是:被告声称,墓园遵照礼典之规制,配合山川之胜势而建,来龙连绵气盛,四山归降朝拱,左青龙环抱明堂,形成眠弓案;右白虎串珠砂收水,罗城捍门,水聚成湖,犹如九龙戏水,形成龟蛇戏珠。此地藏龙气,是一处积阴聚阳、福荫后世的风水宝地。
原告还认为,几千年中华民族的传统殡葬文化,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都有讲究墓地风水的习俗和信仰,认为坟墓的风水会影响后代子孙的前程、祸福,命运和富贵,被告对风水的虚假宣传对其决定购买墓地起到了最大影响。
法院二审认为,我国反对封建迷信,而风水并未有科学的概念作出界定,风水之说亦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原告以被告墓园的宣传所作“风水”情况不实为由而主张欺诈,显然不具事实依据,亦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故没有支持原告的上诉请求。
这是法院的第二种处理方式:不得不直面风水问题,虽声明反对封建迷信,但又不直接判定风水就是迷信,还是另辟蹊径,从认定风水好坏的标准具有主观性、不具有客观性的角度,不对风水好坏作出法律评判。
案例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曾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为原告提供批八字、分析命理、摆放龙印及其他风水品、为家具摆放提供意见以及提供其他咨询服务,原告事后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返还费用3万元。
被告答辩的理由是:其是具有八年多从业经验的风水师,曾经出版国际易经等相关杂志书籍,利用易经学说给他人提供符合易经理论的建议和服务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收取原告3万元风水服务费不仅合法而且合理。
法院一审虽认定双方系服务合同关系,但同时还认定批八字、分析命理等行为涉及迷信活动,有违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及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故认定服务合同无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这是法院的第三种处理方式:直接认定批八字、分析命理等行为涉及迷信,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直接认定了风水就是迷信,并判决服务合同无效、返还风水费用,在法律上直接给予风水否定性评价。
再回到“湖南风水第一案”,法院可以将其拒之门外吗?
虽说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但还是有少数案件会依法不予登记立案的。例如,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就规定了6种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与风水案最为契合的就是“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是“违法起诉”和“不符合法律规定”本身就比较抽象,如果以裁判结果倒推,恐怕每个原告败诉的案子都有可能属于此种情形。
原告起诉案由是风水事故责任,诉求是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责任纠纷。按照法院第一种处理方式,被告的“家破人亡”是由于疾病和车祸等客观原因造成,其与被告“看错风水”是完全独立的,两者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按照法院第二种处理方式,风水好坏的标准具有主观性、不具有客观性,原告几乎无法证明被告“看错风水”这一基本事实。
如果从裁判结果预判,原告的败诉将毫无悬念。若法院把风水一律视为迷信,再从败诉结果倒推,“湖南风水第一案”就属于“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法院不予登记立案似乎也并无不妥。
还是从裁判结果倒推,如果原告能够胜诉,那么法院一定会给其立案。换个思路,借鉴法院第三种处理方式,“湖南风水第一案”将会起死回生。
原告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以合同纠纷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返还2000元风水费。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风水是迷信,涉案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合同,故原告的诉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是以不当得利起诉,直接要求被告返还2000元风水费。根据《民法总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风水是迷信,风水费便没有法律根据,被告收取风水费属于取得不当利益,故原告请求返还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为什么床的朝向会影响到健康(床头为什么不可以朝东)
卧室是人们睡觉休息的地方,睡眠质量好,大脑细胞得到充分的休息之后,第二天才能够更加重精力充沛地进行工作和学习。如果休息不好的话,不仅会影响到人身体的健康,而且还会影响到工作效率。那么在日常生活当中,除了一些身体原因造成的失眠之外,床头朝向也是影响睡眠质量的一个主要原因。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分析一下五行床头朝向影响身体健康和运势的几个方面。
五行床头朝向之床头禁靠窗
卧室之中卧床的摆放应该让卧者在床上就能看到卧室的门窗,应该让阳光能够照射到床上,这样可以有利于人体吸收大自然的阳气,提高身体的免疫力。但是床头在五行要求之中是不能靠着窗户的,这不仅仅是考虑靠窗容易让窗外的冷空气侵袭身体,造成感冒受凉的情况,而且对于主人的身体颊囊和出门办事效率都会有所影响,而如果窗户的位置正是桃花位的话,还容易影响到夫妻关系的和谐。
五行床头朝向之忌靠厕所
从我们中国人的传统风俗来说,厕所是五鬼栖身之地,如果床头紧挨着厕所的话,无疑是给主人造成一种晦气,影响运势。另外在卧床的选择方面,建议对于床的长度、宽度是否足够、床体是否平整一定要格外注意,另外还要注意床应该有良好的支撑,并且要保持整洁。建议床的高度以略高于膝盖为最佳,而且床不能贴着地面,应该留出一定的空隙,并且不能堆放杂物,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情况。
五行床头朝向之床头忌背门
靠背门的床位在中国传统当中认为是犯背气煞,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影响主人的运势,而且夫妻之间的关系也会出现不和谐的情况,在身体方面会影响肾肺功能,也很容易犯小人。卧室床位的摆放最好是顺着人体的磁场进行摆放,也就是说顺着南北方向进行摆放,可以让人体的磁场与地球的磁场形成统一,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睡眠质量。
为大家介绍了关于五行床头朝向的一些问题之后,您是不是对于居室家居的摆放已经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呢?这里还要告诉大家一些小常识,比如说床头不能朝着西方,因为西方在我们国家认为是不吉利的,而且床不能正对着门,这样外边的人对于床上的情况一览无遗,不仅没有生活隐私,也容易影响到床上人的休息。而且头部被穿堂风吹过,也容易引起头疼头晕的情况,对身体健康不利。
香港现在的风水出了什么问题(三蛇大破香港风水)
香港有一件无法抗拒的事:看风水。
英皇集团主席,曾经的香港娱乐之王杨受成是这样做的。在他那本名为《争气》的自传里,有三分之一的篇章,讲述自己如何在风水大师陈朗的贴身指导下,走上人生巅峰的。
而真正让人惊叹风水“宁可信其有”的是:真有人会煞有介事、大动干戈、一掷千金!有了金钱的驱动,风水的道理就显得真切多了。
01 香港著名风水对决:中银大厦、汇丰银行、长江集团
你可曾知道,建筑大师贝聿铭的设计也受制于风水?
1985年,建筑大师贝聿铭受邀担当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总部大楼的设计师。然而,在技术图纸设计过程中,中国银行发电报给贝聿铭,对建筑正面展现的众多加了框的巨型“X”深表关注。
中国的高层银行官员未表态自己是否相信风水,却明确说出了他们担心,“一旦大楼风水不好,就会影响储户和房客的积极性”。
▼香港中银大厦(中)
风水大师每次提到这个事件,都会力证当年中银高层的担心多么必要。
贝聿铭回复电报解释了“X”结构是大厦必须的受力结构,整座大楼必须由这些部分撑起来。同时,他也从善如流,把原来显现于外的“X”结构藏了起来。尽管许多“X”被贝聿铭藏了起来,但它们还是X进了人们的心田。
▼香港中银大厦远景图
设计者本来是希望大楼能像竹笋一样“节节高升”,但是在风水师眼里,中银大厦却是三把尖刀,且每一把都向外辐射着杀气。
一把指向竞争对手汇丰银行,一把指向驻港部队(英军),一把指向港督府。
中银大厦1985年开建,港督尤德公爵1986 年12月猝死,不幸成为唯一一位在任时去世的港督。后来的港督都很害怕,前香港特首董建华还公开以风水不好为理由拒绝入住。为了化解,港督府就在面朝中银大厦的方向种植了很多柳树,以挡煞气。
而位于香港龙脉“藏金库”位置的汇丰银行,特地诚意聘请风水师查找“挡煞”的法子。结果是在自己楼顶架了一座大炮,意在用更厉害的大炮来对抗中银大厦的剑。
▼汇丰银行大厦及其“大炮”
然而,戏剧性十足的是,某年台风把汇丰楼顶的大炮吹歪了,炮口转向了渣打银行。渣打银行立刻一纸律师函发往汇丰银行,要求限期改正。
这个风水格局并没有在“刀光炮火”之间定下来。参合其中的还有长江集团中心。政府将中银大厦和汇丰银行中间的一块空地卖给了李嘉诚。
这回“左利刃,右大炮”,中间的大楼如何“挡煞”呢?信奉风水学的李嘉诚问了大师。最后就是各位现在看到的样子——长江集团中心设计成了四面盾牌造型,而且全部使用防弹玻璃,无论你怎么打,都通通“反弹”!
▼香港长江集团中心(右一)
当然,受到影响的远不止上面几个建筑。香港远东金融中心,把自己做成了长江集团中心的升级版,四面照妖铜镜。
▼香港远东金融中心(左一)
更厉害的还是香港力宝集团大厦,直接把自己弄成了钢铁侠!
▼香港力宝集团大厦(中间2座)
看到这里,即使不了解风水,也能想象到画面——现在的中环,就是一派暗中较劲、互相恨不得弄死对方的架势。
这也某种程度应验了那句俗话“富贵险中求”!
02 上海风水大斗法:环球金融中心,金茂大厦,上海中心大厦
香港中环有“风水对决”,上海陆家嘴也有相似的“风水大斗法”。
▼3座大厦航拍(中间)
陆家嘴的东方明珠、金茂大厦等高楼,处于苏州河黄浦江交汇处,风水上叫做宝塔镇水口,华表守水口,起到收聚生气不泄的功能。
从左到右依次为:环球金融中心,金茂大厦,上海中心大厦。这三座大厦不仅一次次刷新了上海的地标,也在风水上来了一次中日大斗法。
最先落成的是中间的金茂大厦,高420米,为防止后来者居上,金茂大厦把自己弄成了一根狼牙棒,尤其是顶端,四面都是刺,一副唯我独尊,谁也敌不过的模样。
▼上海金茂大厦(中间)
▼上海金茂大厦顶部设计
事实证明,金茂大厦确实很有先见之明。过了不久,金茂大厦旁边就出现了一座日本人建设的环球金融中心。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别看环球金融中心现在是个“倒梯形”,据上海人民常街头巷议提起的传说,原本大楼叫“秀侍”,外形两侧是两把平地而起的军刀,两侧军刀刀口劈向金茂大厦,中间顶一个红色的圆球。
有一位很有影响力的民间高人指出红球相当于日本国旗,外侧军刀破坏上海的宝塔建筑金茂大厦的风水。后来,政府果然不允许日本人用秀侍的名字,而且不允许用红球,才改成了现在的倒梯形。
环球金融中心的煞气是被修改了,然而倒梯形的大楼顶端却造就了风水上的“一剑封喉局”,这个建筑一建成,别说是金茂大厦了,连“东方明珠”的气势也被压制了。
▼上海中心大厦
还有一座平地而起、高耸入云的棒子型的建筑叫上海中心大厦,比军刀建筑还高,因为最能克刀的武器就是棒!但很多人说是个刀鞘建筑,把军刀收住。
从远处可以清晰看到这个棒子似乎有意向军刀建筑倾斜!砸向它的刀口。原本正午时分,军刀建筑的影子也正砍向金茂大厦的影子,有了这个棒子建筑后,它的影子把军刀分秒砸个稀烂!
▼上海中心大厦(航拍)
建成后的上海中心,既像一座宝塔,寓意“宝塔镇河妖”,又像一条巨龙,镇守长江门户,象征中华民族腾飞。至此,上海的世纪风水大战才告一段落。
03 北京手握重财的银行总部建筑风水
银行对于整个国家而言是极其重要的金融机构。一般来说,像这种手握重“财”的机构,在风水布局上都会下相当大的功夫。
中国人民银行:元宝聚财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央妈),无疑这就是我国银行的大佬了~从三维图可以看到,央行的总部就好像一个侧放的金元宝。
▼中国人民银行(三维图)
用侧放的金元宝这个造型,吻合风水四象藏风聚气的原则,也有“呼形唤煞”的作用。▼
而从正面看,大门的门口又如同一个虎口。老虎本身是个镇煞的形态,同时虎口这个造型又有纳气作用的,可以将外侧的气场“吞”进虎口内。
中国建设银行:黑鼎镇煞
中国建设银河总部位于北京著名的金融街,“金融街”自元代起就被称为“金城坊”,明清期间,我国大部分银行多设于此,是历代各种金融机构垂青的风水宝地。
建设银行坐落的位置正好是广宁百街和复兴门大街的交汇口上,是个典型的三煞位。还有一个要提及的是“金融街”西临北京西二环天桥还是一段下坡路,这么强的扯水天桥这对于整个建行是极为不利的。
在风水的角度,斗三煞;斗赢了就是“财”了。
怎么斗?一有门外貔貅,二有黑鼎。
门口放置了一对号称中国最大的汉白玉镇宅貔貅,化“路冲煞”,招财镇宅。在一对貔貅正中,竖立着三根旗杆。三根旗杆成为三根高香,形容对天地神灵的敬畏,也象征官升三级,生意兴隆。
而且中国建设银行总部大楼就是一个鼎,“鼎”在风水上是有着镇煞作用的。从建行年成立以来一直风调雨顺来看,建设银行对抗煞气肯定是非常到位的。
中国银行:挡煞纳气
中行大大身为四大银行,也在繁荣的商业区霸占了个“三煞位”。相对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就相对“现代化”得多。
煞气直冲向中行总部时,中行这座鼎形建筑自身就有挡煞的作用。
同时正门顶上的圆形建筑同样是为了将靠近正门的煞气挡住,让直冲的煞气变得缓和。
再让缓和的煞气慢慢通过这个最最最牛逼的旋转门,“转”进到内部中去~
这样一来可以肯定,三煞的气能够进到中行,而且进去的煞气百分百是柔和的气。
中国工商银行:八方聚财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也是中国四大银行之一。
从卫星图看,工商银行的总行就位于复兴门内街和闹市口北街相交的路口旁边。同样是典型的三煞位~
工商银行在外形上并没有像上两个银行那么霸气,它化煞是用了面向三煞那一侧的棱角,把煞气直接给撞开的。
不过这个独特的外形,最终的目的可不仅是要化煞这么简单。我们把角度抬高点看看这个总部~
整个建筑的外围是正方形的、内部是圆形的。这种“天圆地方”的独特构造有聚气的效果,工商银行最大的目的就是利用这个造型将八方的气场,纳为己用。同时,这个造型还可调和到整片区域的气场。
04 写在最后话
你信风水吗?用我们老祖宗的话说,风水是我们祖宗传下来的一门玄术。风水的创始人是道家女神九天玄女,比较完善的风水学问兴起于战国时代。风水的核心思想是人与大自然的和谐,达到“天人合一”,早期的风水主要关乎宫殿、住宅、村落、墓地的选址、座向、建设等方法及原则,为选择合适的地方的一门玄学,古代上至君王贵族,下至贫农百姓都对风水选址十分讲究。
沿袭至今,已经失传了很多,但是有些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以上内容是关于香港看风水电视剧和香港关于风水电影电视剧大全的内容,小编幸苦为你编辑整理,喜欢的请点赞收藏把。
下一篇:更多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