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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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手册的书籍目录
绪论 立足创新,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力度和水平
第一章 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与基本启示
三、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着眼点
六、在继续解放思想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七、在深化改革开放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七、在深化改革开放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八、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九、按照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十一、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十二、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参考案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四个围绕”全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第二章 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创新和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二、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
三、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面
四、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
五、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干部选拔基本原则
六、坚定正确地贯彻民主集中制
七、以提升执政能力为核心 探索干部管理新路径
八、创新基层干部考核的方式方法
九、探索发展党员新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十、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为基点强化党的执政意识
十一、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十二、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参考案例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绩效管理调查
“推优+票决”:构建发展党员新机制
第三章 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创新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工作的原则
三、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三、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四、基层宣传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五、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舆论导向
五、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舆论导向
六、积极扩大基层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舆论导向
六、积极扩大基层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的方法创新
八、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的形式创新
九、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
九、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
十、配合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做好宣传工作
参考案例
江门市基层宣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第四章 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一、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
四、做好接待群众工作
五、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六、开展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七、开展设岗定责活动
八、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九、深入基层调研,虚心向群众学习
十、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团结
参考案例:
精心组织、诚心服务、加强领导,开展党员服务一条街活动
——浙江省丽水市直机关党工委强化党员服务意识活动纪实
党心连民心 共建宜居家园
——记河北区江都路街如皋里社区党总支
第五章 创新党员教育工作,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
一、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二、接受党组织教育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三、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领
四、党章是党员教育的首要内容和根本依据
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
六、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七、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
八、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体系
九、建立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十、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的长效机制
参考案例:
让远程网络进入千家万户
——江西省吉安市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进村入户”工作试点
第六章 建立健全对党员的管理、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一、探索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三、不断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五、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六、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加大对优秀年轻基层党员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使用力度
八、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建立心理疏导机制
九、建立联系和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制度
十、建立健全关怀退休和老党员制度
参考案例:
八项帮扶制度贫困党员受益
第七章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经验
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三、明确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五、严格办理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六、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党员服务站(点)
七、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八、做好流动党员中的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工作
九、加强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十、发挥党小组在流动党员管理中的作用
参考案例:
着力构筑流动党员之家
――塘南镇驻无锡流动党支部先进事迹
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抓好春节期间返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第八章 建设风清气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一、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建设廉政文化
二、树立和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三、建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长效机制
四、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七、认真配合上级巡视组的工作
八、积极推行基层干部问责制度
九、完善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
十、创新干部监督制约机制
参考案例
湖北郧西问责风暴刮倒31名干部
第九章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
三、主要领导亲抓基层党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建立基层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五、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六、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七、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
八、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报告述职制度
九、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参考案例:
五方并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后记
党员人数不足几人的党支部可以不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工作手册》第一章 党支部工作总论
党支部的组成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有以下要求: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各一名,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会,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应推选党性强、品质好,热爱党的事业,胜任工作的党员担任。
党支部委员会的任务是: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新党员,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经党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支部的各项任务。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书记要当好班长,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个人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
拓展资料
党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闭会后党支部的领导机关。
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建立党的支部应当经过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的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决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保卫委员等,党员不足七名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有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再选副书记一名。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每月至少开会一次。支部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参考资料:
人民网——党支部委员应如何设置?
人民网——支部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5篇)_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篇一 党支部工作要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实施,并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一、“三会一课”
要用心探索党员学习的新方法,注重学习效果,把建立学习型支部作为支部工作的重点。党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学习会每月召开一次,确保每月有一次党组织活动。
二、党费的缴纳和管理
党费由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收缴。党员按规定标准每月持《党费证》缴纳党费,纪检委员应在《党费证》上签字。局党支部每年年底向区级机关党工委上交党费。
三、谈心谈话活动
党支部委员要用心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党员思想、交流工作意见、促进学习和工作。
四、党建工作创新
鼓励工作方法、活动资料、活动形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创新,用心支持和引导群团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五、党员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每年一次,可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六、评优评先
根据区级机关党工委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广泛酝酿基础上,由群众讨论确定。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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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结合本支部具体状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状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学院学生会及共青团组织持续密切联系、交流状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用心性。
2、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群众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协助其他支委搞好本支部工作。
1)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推荐。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用心分子的状况,负责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理解新党员的手续,接转组织关系。
4)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定期收缴党费,并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6)做好党支部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3、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群众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支部党员的统计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2)根据各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并按时组织好党课。
4)做好支部每次活动的宣传,以及活动后总结报告的整理。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篇三
1.支部工作务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的重大决定事前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2.支部工作务必按学年和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校园党总支备案。学年和学期末要有 工作总结 。
3.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分工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支部书记抓全面,并搞好协调工作。
4.支部应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状况及党员思想状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支部每学期应向党外人士征求意见。对于支部工作的意见,应在支委会上讨论,并明确提出改善意见的办法。对于支部成员的意见,应严格按照组织纪律转达给本人,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6.应坚持党支部支委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例会,不应以支部大会代替支委会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
7.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必须要先在支委会上讨论,在支委会意见基本一致时,再到支部大会上讨论。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使大会顺利进行。
8.支部工作的重点必须要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相结合,必须要与本年级班团工作相联系,必须要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这个根本目标服务。
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正确掌握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协助支部其他成员制定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协助做好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训工作。
3、协助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负责组织对用心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办理他们的入党和转正手续。
4、协助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与各年级团支部和团小组紧密联系,做好入党用心分子的推优工作。
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资料,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密切党员与支部联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组织生活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状况定期开展,一般是每个月一次。组织生活资料应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支部委员会进行计划安排,决定活动资料和形式,并由组织委员会落实。
组织生活的资料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决议和指示,并且认真贯彻执行;
传达本支部的决议和有关决定,要求全体党员共同贯彻执行;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阶段国际国内大事;
听取各位党员的 思想汇报 和学习心得,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听取党员对党支部的建设的意见和推荐,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适当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性与娱乐性相结合的活动,以丰富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的形式就应灵活多样。
组织生活的资料:
1、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指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用心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这方面工作的落实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及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2、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状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的状况,讨论党支部及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正气,表彰先进;
对犯有错误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或处分。
3、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参观革命遗址或革命文物展览馆,观看有教育好处的电影,听取先进典型的报告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5、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
6、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状况。
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务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员要自觉学习和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和刊物,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并以每月一篇思想汇报的形式向支部汇报学习状况。党支部要利用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有重点地进行学习和教育。
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应用心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时应以提高党性修养为出发点,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思想汇报的资料包括用心近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对党支部的意见、推荐等。思想汇报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口头思想汇报主要透过党组织生活会,组织委员应做好记录。
书面思想汇报应定期上交,一般为一个季度汇报一次,由各级负责人收齐,再交由组织委员统一归档以供查阅。组织委员应定期整理思想汇报。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篇四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1、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心投身改革开放中去,教育党员贯彻执行组织的决议,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思想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和职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5、做好入党用心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做好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6、每季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年终写出工作总结。
7、按时收缴党费。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潜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状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用心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推荐,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用心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群众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状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礼貌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状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状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状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状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忙、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用心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
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状况,指导工作;
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
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用心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状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资料: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
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
讨论理解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资料: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
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
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务必坚持群众领导,重大问题需经群众讨论决定。必要时能够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资料: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
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用心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为领导决策带给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忙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状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善;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到达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忙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构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
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务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透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能够投赞成票,能够投不赞成票,也能够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状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齐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透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资料: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持续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用心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 规章制度 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状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透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持续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状况,党员回到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资料,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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